事件回顾
2016年11月4日晚上,在南京迈皋桥发生一起惨烈车祸:朱某驾驶一辆红色轿车疯狂撞击了7辆车,其间还撞上了一对在公交站等车的母子,造成9岁的孩子当场遇难,路人报警后,朱某被民警带走,孩子的母亲随后也因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经法庭查明,肇事司机朱某今年54岁,句容人,2015年7月从句容市民政局领导岗位退居二线,曾有过政法工作经验。朱某在2004年就取得了驾照,作为一名老司机,他很清楚喝酒开车是违法的,属于明知故犯。
今年6月6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经过两个多月的合议,8月9日,法院对“11·4”迈皋桥车祸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朱小虎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这起惨剧中,最令人痛心的就是一对无辜的母子被撞身亡,他们的生命永远定格在35岁和8岁,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毁了。
一审判决也因此引发了网友热议:
蹉跎岁月:为什么不是死刑,撞了这么多车和2个无辜的母子。目前法律对酒驾醉驾致死案还是判得轻了,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Yolanda:犯这么大错还狡辩!无辜的母子为此丧命,9岁的孩子还没有开始人生啊,这种人渣就不该让他活在世上!
胖哥:损害两条人命!七台车!就这么判了?太轻了,怎么警示后面的人?怎么平民愤?
和平吉祥美丽:损坏的财物不算,也是两条鲜活的生命啊。为什么是无期?盼懂法律的朋友能解读一下。
四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认罪态度都没有,还狡辩,应该重判。
刘跃香:这是一起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何不是死刑???
我在等你:判的轻了,应该按故意杀人判!酒驾被查到没出车祸的按故意杀人未遂判!
低调的胖子:喝酒能缓解病痛,开车能喝吗?!简直是草菅人命!
退居二线:大小还是个官,是不是公款吃喝且不说,酒驾查了那么多年了,公务员不知道厉害吗?喝了三两白洒还敢开车,接二连三撞车还不停,直致撞死母子两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华晨机房建设:如果有民事赔偿,肇事者赔偿到受害者满意的时候是可以留条命的,但6.7万,是怎么把命留下来的?希望懂法的给个解释。不然,也不怪大家怀疑凶手有背景了。
退居二线:对这种满不在乎,说喝半斤都没事的家伙,就是要重判并赔偿受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
磊磊:为什么不是死刑?无期徒刑表现好还可以不断减刑。应该追加不得保释、假释、保外就医。
五月花:现在仍然每天都有人还在醉驾、酒驾,什么原因?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建议人大重新修改法律,对醉驾的又造成他人死亡的,判死刑才能解恨,才能警示世人。
相似案件
说到酒驾致死案,不得不提轰动全国的“张明宝醉驾特大交通肇事案”。
2009年6月30号晚,在南京江宁区金盛路上,张明宝醉酒驾车冲向人群,造成5死4伤。最终张明宝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死者家属共计300多万。虽然当时部分被害人家属也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满,认为量刑太轻,请求南京市检察院对法院判决提起抗诉。但南京市检方经认真研究,认为市中院一审判决于法有据,量刑适当,根据《刑法》规定,决定不予抗诉。
那么,酒驾致死案判死刑的案例有吗?也有。
2013年4月20号中午,30岁的宿迁男子金某喝完朋友孩子的满月酒后,不听朋友劝阻执意开车出门,结果刚出门就撞倒一位老人,后在众人围观下,仓皇逃串,紧急倒车二次碾压致老人死亡。在逃逸的过程中,又将一位老人迎面撞死。最终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
宿迁金某为什么会判死刑?迈皋桥案的朱某为何被判无期?张明宝被判无期,仍要赔偿死者家属300多万,为什么朱某只赔6.7万?今天上午,江苏新闻广播《新闻经纬度》节目连线了东南大学法学系教授施建会,为大家做了一个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