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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的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开展五年了,如今大多数农民朋友们也都拿到了自家的土地确权证。土地确权证上清清楚楚的划分了咱农民有多大的地,都在哪一块儿,也进一步保障了咱农民对自家土地的合法的使用权和其他权益。但是土地所有权没有任何变化,依然属于村集体组织,农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 有了土地确权证,出门打工的农民朋友们,就可以把手里的土地通过土地流转转让给其他人,从而获得一笔额外的土地租金。而且一旦自家的地被国家征收,还能够拿到数目不菲的征地补偿款。 所谓征地补偿款,是国家为了解决征地纠纷,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而特地设立的补贴款项。那么土地确权之后,如果咱的地被征用了,这个征地补偿款又该怎么分配呢? 骏景今天就给农民朋友们说说,土地确权之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 如果咱们农民的承包地被征用了,因为咱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土地的补偿费是归咱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比如说合作社或者生产大队小组所有;而咱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所以咱地里庄稼的补偿款是咱自己的。 如果是宅基地被征收了,同样的宅基地的补偿款归集体所有,房子的补偿款归咱自己。 有些农民朋友们肯定着急了,虽然说地不是咱的,但被征了地就没地可种了,就那点钱哪够今后的生活。劝您不要急,听我往下说。 虽然说土地赔偿款是归集体所有的,如果是农村大面积土地征收,这笔征地补偿款是要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议定后,进行妥善分配,而且征地补偿款只能专款专用,所以基本上都会分配给咱被征地的各家各户;如果是咱个别一家的地被占了,那么这给了集体的土地补偿款最后也会回到咱被征地农民的手里,或者采用其他的方式进行等额的补偿。 所以,咱农民朋友们不必担心经过土地确权会损失什么,领了土地确权证,国家会更好的维护咱农民对土地的各项权益,不会让咱农民吃亏的!